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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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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主办,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奖,已成功举办五届,每一位获奖者的奋斗历程和先进事迹,反映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不断取得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的新成就、新经验、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发展态势。为推动全社会高度关注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口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六届"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将于2007年进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办好"中华人口奖",更好地发挥它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中做出积极贡献,拟在授奖范围、遴选程序、奖励方式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得知您是人口领域的专家学者,希望您能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对2004年修改的《中华人口奖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对授奖范围、组织方式、遴选组织、遴选程序和奖励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请填写《"中华人口奖"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调查问卷》,并于6月8日前将"第六届中华人口奖意见和建议"书面材料、《"中华人口奖"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调查问卷》寄送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华人口奖"组委会办公室。

   五、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联系人:郭京茹、宋宏云
     电话:62179002、62173494(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邮编:100081。

附件:
  1.中华人口奖实施办法
  2. "中华人口奖"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调查问卷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18日
    

附件1:

中华人口奖实施办法

一、 设奖宗旨
  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奖,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旨在隆重表彰和奖励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及相关领域内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国际友人;激励社会各界人士为推动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建功立业;鼓励国际友人对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不懈地支持与合作;引导全社会增强人口意识,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进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共同创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做贡献。
二、 设奖原则
  (一)中华人口奖为常设的个人终身荣誉奖;
  (二)原则上每三年举办一届,每届奖励不超过10名;
  (三)每人只能获奖一次,并限于一个奖项;
  (四)设奖分类:工作奖、科学技术奖、荣誉奖;
  (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奖,无合适人选可空缺,以维护本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 授奖范围
  (一)工作奖:
   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相关部门对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实际工作者;
   2、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和产业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界人士;
   3、在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本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卓有功绩的省级以下(含省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二)科学技术奖:
   1、从事人口科学、人文科学等相关科学研究,其研究成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在人口发展战略等研究中有新的建树的研究人员;
   2、在生育调节技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性健康与生殖健康的研究与开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新或改进,应用效果显著的科研人员;
   3、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并对该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
  (三)荣誉奖:
   1、曾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现已不担任公职的社会著名人士;
   2、长期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有重大贡献,现已离退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人员;
   3、鼎立支持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
   4、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献巨额资金的国内外各界人士。
四、 组织方式
  (一)、成立中华人口奖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是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的最高裁决机构,发起和主办单位为该委员会的常设单位;其它有关部委、社团和企事业单位为非常设单位。常设单位对非常设单位发出邀请,共同组成各届的遴选委员会。
  (二)、由每届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和其它协办单位派员组成每届组织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是具体组织实施遴选活动的机构,下设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遴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五、 遴选程序
  遴选活动分提名、资格审查、初选、复选、终审表决等步骤。
  (一)、提名:各主、协办单位所辖系统根据本办法的第一、三条规定,向有关部(委、局)、社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推荐受奖人;其他部门或单位可直接向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受奖人;国际友人的提名,由人口计生委国际合作司直接向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受奖人。
  (二)、资格认定:由各有关部(委、局)、社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主管部门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筛选,并将筛选后的提名案报送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对各提名案审核,并将有效提名案提交组委会全体会议。
  (三)、初选: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全部有效提名案进行审议、评选,并提出初选名单。将初选名单通知所属单位填报正式表格。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四)、复选: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初选名单和表格再次进行审议,并选出提交遴选委员会终审表决的候选人名单。
  (五)、表决:召开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复选名单进行表决,最后产生不超过10名的当届获奖人。
  (六)、公示:将遴选委员会表决结果公示10天,公开征求异议。如无异议随即发布遴选结果。对有异议者,由遴选委员会终审裁决。
六、奖励方式
  根据遴选结果,以颁奖大会的形式,授予获奖人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
七、 奖励基金
  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立中华人口奖专项奖励基金,用于提供奖金、奖品和工作经费。
  专项奖励基金的来源渠道是:
  (一)、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
  (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捐赠;
  (三)、国际性组织的资助;
  (四)、我国政府机关和外国政府的捐赠。
八、 附则
  (一)、每届遴选工作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本办法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负责解释。
  (2004年修订)

附件2

中华人口奖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调查问卷(个人问卷)

受访者姓名______________受访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Q1.您如何评价前5届"中华人口奖"的效果?(请在相应选项前的数字上画圈,单选)
  1.好 2. 比较好 3. 一般 4. 较差 5. 差

Q2. 您认为: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华人口奖"的评选工作是否合适?是否有必要拉长或缩短评选周期?理想的评选周期是:(单选)
  1.两年 2. 三年 3. 四年 4. 五年 5._______年

Q3. 第五届"中华人口奖"的奖励名额为10人,另设国际合作荣誉奖和贡献奖4人。您认为奖励人数是否合适?如需调整,多少人合适?
  中华人口奖(国内)__________人 中华人口奖(国际)________人

Q4. 工作奖、科学技术奖和荣誉奖三类奖项共10个名额,在在每个奖项中如何分配比较合适?(在相应的空格填入数字,三项之和等于10)
  工作奖 人 科学技术奖 人 荣誉奖 人

Q5. 在"工作奖"中,市(地)以上的领导干部和县及以下普通工作人员各评几名比较合适?
市(地)以上领导干部________人 县及县以下工作人员_________人

Q6. 您认为有没有必要增加新的奖项?
  1. 有必要设 2. 没必要

Q7. 前三届获奖者的奖金是3万元,最近两届增加到五万元,您认为现在奖金设多少为好?
万元

Q8. 您觉得"提名、资格审查、初选、复选、终审表决"的遴选程序是否需要改进?
  1.需要改进(如何改进请写在Q11中) 2. 不必改进

Q9.与其他全国性奖项比较,您认为"中华人口奖"的评选活动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请写出您对"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改进的具体意见。

背景资料   

  B1. 年龄_________岁
  B2. 性别 1. 男 2. 女
  B3. 文化程度
  1. 初中 2. 高中/中专 3.大专 4. 大学 5. 硕士及以上
  B4.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5.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B6. 职称_________________.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