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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学会、驻京人口机构有关部门:

  为推动人口科学发展,中国人口学会决定,2006年开展第四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评选的条件:

  1、必须是中国人口学会会员;

  2、参评论著出版、发表时间: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二、参加评选的内容:

  1、专著(含教材)、论文: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过的或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

  2、报告(包括内部报告):送交省、部级以上,并得到认可的。

  3、译文:在国内公开发表的编译著(主要看学术价值,译文水平作参考)。

  三、 参加评选要求:

  1、每人只限申报一项(集体项目不限)。

  2、在评选期内曾获国家级、省部级奖的论著不再参加本次评选。但可以将获奖情况(题目、作者、发表刊物、日期、获奖等级和时间)上报中国人口学会备案。

  四、评奖办法:

  先由作者本人填写《第四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一份,同时交纳参评费200元,交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学会初审汇总后,于2006年8月10日前交中国人口学会(推荐名额不限,获奖与否,参评作品和参评费均不退还)。中国人口学会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单位推荐评奖作品进行审评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论著与等级。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首都经贸大学、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等驻京单位可在本单位初审后,直接将《申报书》及参评费交中国人口学会。

  五、授奖分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六、奖励:评奖结束后,对获奖论著发给证书和其它奖励。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学会做好参评申报工作,并按通知要求,按时将参评的作品报送中国人口学会。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大慧寺12号中国人口学会。邮编:100081
  联系人:范静 电子邮件:mailto:cpa1111@vip.sina.com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2179003 或(010)62179314
  参评费请按以下地址汇入开户单位:中国人口学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大钟寺支行
  帐 号:621525405001201050357-01

中国人口学会
2006年3月14日


第四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第四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006年中国人口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范围是:中国人口学会会员自2002年1月至2006年6月30日出版、发表的专著(含教材)、论文(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或由国内外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报告(含内部报告,送交省部级以上并得到认可的),译著(在国内公开发表的)等成果个人项目每人只限一项(集体项目不限)。

  第三条:《第三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由中国人口学会统一印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学会按《申报书》要求,根据需要在当地复制。

  第四条:丛书和系列成果可以整体参评,也可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第五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再参加这次评奖。

  第六条:获奖项目属集体的,其证书和奖金授予集体。奖金按项目参加者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证书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存放。

  第七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日程安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学会和在京单位于2006年8月10日前将候选项目申报书、成果样本及参评费报送中国人口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逾期不报的,按弃权处理。评审委员会于2006年9月初开始评审。2006年10月召开《第九次全国人口科学讨论会》时正式颁奖。


   点击下载:第四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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